权属未定的固定资产能计提折旧吗? 问:税务机关在对某服务型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2001年度累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约100万元,而账上反映的固定资产原值仅为约230万元(已经审计),计提的折旧和固定资产的原值不配比。经查明,该企业是由某酒厂投资兴建的。后来,由于酒厂转制,该企业与酒厂脱离,但是,该企业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销售清单应加盖财务印章吗? 问:企业收到一份销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清单上面没有盖任何印章,这样有效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
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应如何开票?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现销售一批废旧物资给一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问:税务机关有否规定应开具何种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3号)第二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增值税一
一份《通知单》可以开具两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问:购货方提供了一份《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给我企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通知单》的内容包含多张蓝字发票的退货金额,且退货金额超过了我企业的最高开票限额,我企业可否开具两张红字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九条规定,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如何进行核算? 来源:中国税网 问:某电信公司须自行开发一套“计费软件”,购置了10台笔记本电脑和开发工具,共计15万元,开发人员工资支出为5万元,开发完成后,这20万元能否计入到无形资产成本中核算? 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
临时建筑发生的费用如何扣除? 问:我企业对一台新进的大型机器设备安装,雇用了一批工人,在厂区内盖了一些临时的工棚用做工人午间休息,待完工后将会被拆除。请问,盖工棚发生的费用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税法所称构成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是指经营活动使用和为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他房屋等。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