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该指引第二十一条对私募基金的程序化交易提出了合规要求,2024年10月生效的《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也意味着监管对量化基金的监管趋势日益系统化。笔者根据多年来处理的量化基金合规以及争议案例,将主要的合规要点进行总结,供管理人参考。
一、案情简介及前言 2019年1月,A合伙企业与B公司(标的公司)的实控人C及其关联方D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A合伙企业向B公司增资2100万,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14万元,其余款项视为B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协议》签署后,前述签署各方又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了业绩承诺、回购和补偿等相关事项。其中要求B公司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主板上市工作,否则,C和D应连带向A合伙企业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该通知包括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优化消费金融环境、形成政策合力、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20条内容。
2023 年《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四款首次正式确立双重代表诉讼规则,标志着公司治理诉讼制度进入新纪元。这一制度变迁既是对商业实践需求的回应,更是司法裁判经验积累的结晶。双重代表诉讼制度的确立,突破了传统公司诉讼的层级限制,在母子公司架构中构建起穿透式救济通道,为现代企业集团治理提供了全新的诉讼工具。
本篇案例分析以A公司申请以专利权作为纳税担保被拒为例,分析了纳税质押担保的法律适用、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及行政复议与诉讼的衔接问题,旨在探讨纳税担保制度中担保财产的可行性标准及税务机关在保障国家税收权益中的审查职责。
《增值税法》相较《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文而言,课税要素相关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部分变化可能还有待未来的实施条例予以进一步明确。关于征税对象中的“视同”、销售额中的“核定”、税率/征收率的“混合”,值得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