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转让本企业的或者受让另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资产(包括商誉、经营业务及清算资产)时,双方可否结转亏损?
答:企业转让、受让资产,不影响转让、受让双方企业的存续性。资产转让和受让双方在资产转让前后发生的经营亏损,各自在税法规定的弥补亏损年限内逐年弥补。不论企业转让部分还是全部资产及业务,企业经营亏损均不得在资产转让和受让双方间相互结转。
省财政款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