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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颉律师,在研究生期间曾参与司法部组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阅卷工作,并担任阅卷组负责人。加入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后,协助团队处理包括税务咨询、税收筹划等项目,同时参与法学理论研究、民商事诉讼、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项目。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学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法学(商法方向)学士
2025年6月起,《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修订)》和《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三部重磅法规密集出台,并辅以税务总局公告细化涉税报送要求,全面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平台经营者及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交易行为的合规管理,为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平台经济奠定制度基础。
本期新规速递聚焦三项重要法规更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调整对美加征关税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司法解释,细化受理标准与举证责任;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网号、网证制度框架,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要求。
近期笔者遇到了这样一个咨询问题,某集团大连公司申请商标X成立了新的服装品牌,并委托一家青岛工厂进行加工生产。同时,集团又成立一家上海公司,负责服装的线上销售。为了让服装品牌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该公司咨询能否在服装合格证上仅标注经销商为上海公司,不体现大连公司和青岛工厂?为了回复该公司提出的法律咨询,笔者进行了相关的检索,本文将围绕该问题做简要分析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