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新规速递聚焦三项重要法规更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调整对美加征关税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司法解释,细化受理标准与举证责任;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网号、网证制度框架,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要求。
QFLP的境外法人LP,其所得是按10%,还是25%征收?如果境外主体是香港居民,是否可以享受cepa税收优惠待遇,优惠后是否就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