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维文/文
随着互联网与金融业日趋深度地结合,近年来,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呈现井喷式发展。但是,因为我国相关立法的滞后等一些原因,P2P网贷问题频频发生,甚至有许多案件波及范围之广令人震惊,给消费者和国家带来了损失,也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
柯维文/文
随着互联网与金融业日趋深度地结合,近年来,以P2P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呈现井喷式发展。但是,因为我国相关立法的滞后等一些原因,P2P网贷问题频频发生,甚至有许多案件波及范围之广令人震惊,给消费者和国家带来了损失,也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的金融工作主题做出了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几点原则: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确保金融安全与稳定发展。研究会议精神,不难发现,此次会议成果对P2P未来的发展影响深远,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P2P备案将成为合规化关键
2016年,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为新注册及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给予指引,将备案正式引入了P2P合规的框架内。根据该指引的规定,备案登记将作为新平台申请银行存管及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的前置条件,即网贷机构须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按相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要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会议前后,各地纷纷出台相关的P2P备案登记新规,显现出了登记备案将成为未来P2P合规关键的趋势。
比如深圳在今年7月出台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备案和监管方面给予了更加明确而详细的规定,深圳网贷平台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局面。随着监管从严,合规成为各P2P平台良性发展不可绕过的坎,而《意见稿》中对网贷机构进行备案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数据存证平台的要求,则清楚表明了电子合同成为P2P合规要素之一。此外,《意见稿》对资金存管本地化的要求,让许多P2P平台倍感压力。存管属地化已在深圳、上海等地的网贷监管政策中体现,选择属地银行存管有利于保持监管的通畅和降低监管成本,解决异地辖区监管权限及监管时效等问题。存管属地化能更好地进行资金监管和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合规经营、规范发展。
随着越来越多地方性的P2P备案细则陆续出台,登记备案势必将成为未来P2P合规之路上关键的一步。
2、P2P证照审批将更加严格
自2016年8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P2P合规所必须具备的各种证照及其办理进行了规定,让证照办理成为了P2P合规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首先,P2P平台要办理营业执照,去年底,P2P监管细则意见征求稿一出台,深圳、上海、北京、重庆等地工商管理部门陆续明确叫停P2P公司新注册,同时暂停核准包含“投资”、“金融信息”、“资产”、“资本”、“基金”、“财富管理”、“融资租赁”等字样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当前正常运营的平台已将此照收入囊中,无需费事。但对于新增的P2P平台而言,这一限定将其经营P2P的可能性直接扼杀。
其次,需办理备案手续。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中的备案管理第五条规定,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并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但一般实力不够的金融企业很难获得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此外,还需要获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目前,正常运营的P2P平台中拥有ICP经营许可证的约为211家,仅占行业比例为9.25%。据不同省份平台反馈,通信管理部门对ICP证的颁发核心条件均是需要地方金融办或协会出具相关函,其他具体的审批只是按平台提供资料进行流程化处理。
最后,还需进行资金的银行存管。自2015年7月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至今,合计已有四份重量级文件均明确指出P2P平台需要对资金施行银行机构存管。因此,对于P2P资金进行银行存管势在必行。关于银行资金存管是银行与P2P平台之间的利益博弈。就目前来看,真正符合监管要求进行银行存管上线的平台数量不足2%,银行完全处于绝对主导地位。
由此可见,各地对网贷平台证照的申请备案设置了详细的细则,并且加强了对该证照的审批和监管。此次金融工作会议之后,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将从分业监管走向混业监管,央行、银监会等机构将实现工作上的互联互通,保证监管没有真空地带,势必会对现在P2P平台混乱经营的情况会带来巨大的改变,但同时也会对那些没有相关证照的P2P平台带来更加严峻的考验,在多个监管组织合理分工、信息互通的情况下,没有证照的公司将很难再“浑水摸鱼”地经营下去。
3、征信系统瓶颈迎来突破
征信系统的不完备一直是困扰P2P行业发展的瓶颈,要解决P2P行业违规操作多发、跑路等问题,建立健全个人征信系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但是我国目前的征信系统还非常不完善,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并未覆盖到P2P领域,导致很多借款人在P2P平台上的贷款信息在央行个人征信系统中无法查询,从而造成信息不全。有些借款人正是利用了这个漏洞,在不同的P2P平台上通过伪造相关文件贷款,虽然在每一家平台上能贷到的钱都不多,但积少成多,一些借款人总共能贷到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资金,这就会让整个行业的风险成倍地增加。
为了防范风险,一些P2P平台会购买私人征信机构的服务,但是在今年4月20日,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在“个人信息保护与征信管理”国际研讨会上,首次对外公布包括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在内的首批8家试点个人征信牌照的征信企业无一合格。在达不到监管标准的情况下不能把牌照发出去。也就是说,目前市面上所有个人征信产品都不是合法的。
本次金融会议提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覆盖面继续扩大,征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由此可见,此次会议提议丰富征信产品,有望放开对个人征信牌照的发放,并且推动我国第三方征信系统的发展。对于饱受征信系统困扰的P2P而言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一旦P2P接入了完备的征信系统,对于其借贷的合规性将大大提升,风险性也将减小,从而避免出现现在频频发生的“跑路”等问题。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于P2P行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虽然本次会议提出了加强对行业的监管,但是一个合法公平的行业环境,不仅能够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更能够保护从业者的利益。只有健康的环境,才能保障行业长久稳健地发展。相信在本次会议之后,各地将会陆续出台各项P2P平台合规的细则,促进P2P行业更为规范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