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左券所杨薇律师就“个人网上开店也要工商注册”问题接受上海法治报记者采访。
杨薇律师认为,从事经营活动要进行工商登记,只有加强网上经营主体的监管,才能减少网上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才能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同时在店主同样发生销售行为,同样获取盈利的情况下,如果仅因为开店的模式不同而区别对待,显然有失公平,所以个人网店应该严格征税。
网上交易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需要政府有相配套的监管措施,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随着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要求个人网店注册并非限制网上交易的发展,而是促进其发展。
至于对网店征税,本来就是依法办事,只是由于传统的征税方法无法在网上交易领域实践,才导致目前的状况。当然,针对网上交易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可以制定减
免税优惠政策,这样既不违反税收法定的原则,也能在灵活运用税收调节方面占据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