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券所杨薇律师在《上海律师》发表文章“新税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新解”,文章指出新的税收制度,突出体现政府将着力扶持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国家意识,为造就大批优质、健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为律师研发新的法律服务产品、提供增值法律服务、开拓法律服务新领域创造了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取消了内、外资企业纳税义务的差别待遇,规定了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转让等科技产业税收激励机制,反映了以“科技产业为主,区域为辅”的税收新政。
科技型中小企业法律事务面临的新问题:
1、股东权益风险与控制
近年来,股东知情权、分配红利权、请求解散公司等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日益增加。新的公司法虽然增加了股东权益保护的内容,但不能完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解决类似问题最有效的工具是公司章程,应在公司章程中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股东权益的条款,平衡股东利益,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弥补法律制度的缺陷。
2、技术融资风险与税负
一般来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立者都是掌握技术的人员,以技术投资成为融资的主要方法。但是,这种方式存在“权利瑕疵、技术不成熟、新技术产品没市场、技术寿命、专利被宣告无效、技术秘密公开、技术价值难以确定、法律关系复杂、技术交付复杂”九大风险,还存在首次公司上市发行时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20%的限制,以及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税前列支税务等问题。为平衡科技创业者和投资人的利益关系,应当充分考虑技术出资风险控制与税务筹划方案。
3、资产重组(上市)税务筹划
为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上市融资商业计划,律师不能拘泥于传统法律服务产品,仅就上市问题设计法律方案,还应当以财税分析方法,对投资与退出机制税务进行风险识别和方案判断,确定重组交易所涉及的征税环境、纳税主体、纳税主体的税收状况、引起税收后果等,分析可能存在的不同重组方案和各项交易要素在不同重组方案下的税收后果,通过综合、比较及评判,创设税务筹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