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2日,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措施》,在资金支持、人才签证便利、跨境资金流动、知识产权转化、数据服务与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助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本文通过剖析GSCP在中国涉及股息与股权转让的税务争议,展现了税务机关与法院在“受益所有人”标准与PPT规则上的不同适用逻辑,并结合BEPS框架,分析中国反避税的未来发展方向。
2025年10月16日,左券律师事务所屈钰潇律师受邀走进上海财经大学,为税务硕士项目讲授《民商法纲要》之“物权专题(下)”。课程聚焦《民法典》物权编核心制度,通过典型案例解析房屋买卖、车位权属、夫妻财产等实务问题,帮助学生从法理与实务双重视角理解物权体系。
2025年10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发布四项重要法规,分别针对公司强制注销、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及环境保护税法修订,进一步完善企业退出与治理机制,提升市场透明度,强化税务与环境合规要求。这些新规的实施,将对企业登记管理、信息披露、合规运营及环境责任履行产生重大影响。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对纳税争议提起行政复议需要清税的前置条件,但将清税设置为纳税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我国已迈入数据时代,已基本建成“以数治税”的税务监管新体系。新技术、新体系下,仍然设置“清税前置”规则,其立法目的正当性、必要性、可能的结果以及程序的妥当性,值得探讨。“清税前置”规则不仅限制甚至剥夺了纳税人的司法救济权,而且可能还会伤害到纳税人之债权人的权利。国家财政收入利益与纳税人权利之间需要寻找新的平衡,新平衡的关注点应转为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纳税人权利要得到切实保护,司法救济途径不可设阻,因此“清税前置”规则应予废除。
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成功中标海南华润石梅湾项目土地使用税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权。项目由严锡忠律师牵头,提供税务行政争议解决的专业法律服务,延续律所在不动产涉税领域的深厚实践。
本案聚焦“股权转让+对赌条款”情形下个税的应税事实与纳税时点:法院认定转让完成即生纳税义务,后续业绩补偿属新的法律关系,不影响既往纳税。文章以课税要素与实质课税原则为框架,提炼裁判要点并讨论制度改进路径,为投融资交易的税务合规提供可操作的参考。
2025年11月13日,左券律师娄秦受邀为上海财经大学税务硕士授课,系统讲解企业组织形式、责任结构及企业法核心制度,并结合司法案例解析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的治理逻辑与风险分配。
2025年10月23日,左券律师陈梦婷受邀为上海财经大学税务硕士授课,围绕“债的基本理论、合同的订立与内容”展开系统讲解,帮助学生构建合同法的整体知识框架,并理解要约、合同成立及核心条款的实务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