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属于粮食购销企业,由于城镇规划,折迁原仓库后,有近两亩的空地,企业决定同建筑商联合开发,企业出土地,建筑商出资金,建成后50%归企业,50%归建筑商,企业所得的50%准备全部出售,用作职工买断工龄的安置费,请问企业应缴纳什么税?税率是多少?建筑营业税由谁缴纳? 答:你单位和建筑企业通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问:我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于工作的需要,我被派往国外学习一个月。就在我将要起程时,被出境管理机关阻止,说是接到税务机关的通知不让我出境。原因是我公司还没有缴清所欠的税款,要我缴清所欠税款后,方能出境。为此,我委托部下全部结清了所欠税款。可他们还是阻止我出境,说是滞纳金还没有缴清。结果,耽误了我出国的日期,也使我失去了出国学习的机会。我觉得税务机关是故意
问:某生产性企业,前段时间由于扩展企业规模的需要,以固定资产(房产、设备、土地、存货等等)对外投资,评估总价值是30亿元,与以前相比,评估增值了9亿元。但是在投资中遇到了一些问题。请问,在对外投资时,该公司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应缴纳哪些税? 答: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非货币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
问: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境外企业在境外销售其位于我国境内房地产的,应如何纳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委托境外企业在境外销售其位于我国
问: 企业“以资抵债”,是否需要纳税? 答: “以资抵债”方式,因抵债物资不同,则税赋环节不同。 一、 以土地、厂房及其他房屋抵偿债务 若企业以土地、厂房及其他房屋抵偿债务,均发生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后果,抵偿资产一方也取得了经济利益(减少了债务),应属于“有偿”行为。 根据《中华
问:“三角抵债” 是否需要纳税? 答: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三角债”问题始终困扰着企业。所谓“三角抵债”又称“三方抹账”,是当前企业间处理三角债务关系的一种新现象。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举例如下: A、B、C三个企业,B欠A的货款,A又欠C的货款,经协商达成“三方抹账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