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昌
一、资金体外循环的逻辑起点
企业通过IPO或IPO后的再融资,既可以实现存量股的高价变现(尽管受到限售期的制约),又能够在短时间内募集并支配数以亿计的巨额资金,其诱惑力不可谓不大。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企业必须满足一系列监管层的要求,而其中最核心的,则是业绩,包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对于业绩不达标或虽达标却不理想的企业而言,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业绩舞弊成了必然的选择。
企业的业绩舞弊,诸如财务会计上的提前确认收入、推迟成本费用的列支等常规武器受到种种制约,对财务指标只能起到“化妆”或“美颜”的效果。而如果企业财务业绩指标要想实现脱胎换骨的变更,则只能“整容”,必须从业绩的源头上抓起,即存在“增量”的客户,并且有伪造合同、伪造订单,甚至伪造产品相配套。但,如果仅有上述伪造,而无现金流流入企业,在财务数据上只能体现为“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的双高。对于该等“双高”,上至管理层、中至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下至普通投资者,早已司空见惯,显然是不可持续的,也是易于识破的。因此,业务流的舞弊必须与资金流的舞弊相配合。即,必须有与销售收入相伴的真金白银流入企业。众所周知的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可能存在真正独立于舞弊企业的第三方向其进行无偿的、持续的输血。以上分析必然得出的结论将:流入企业的舞弊资金,必然最终来源于企业自身;资金从企业流出经伪装、循环后以销售收入的形式最终流入企业——此之所谓资金的体外循环。
二、舞弊下资金体外循环的特点
1、体外循环的终点
作为体外循环的自有资金终点的“客户”,一般是受舞弊企业所控制的虚假客户,或配合舞弊企业“放大”交易额的真实客户,但也有受控的自然人账户。对前一种情形而言,如果通过工商公示信息层层追踪客户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往往能捕捉到蛛丝马迹。在某一新三板公司的舞弊案例中,该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甚至为同一实际控制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以“中银绒业”为代表,则采取了伪造“海外客户”的方式,进行跨境的体外资金循环。这既是出于骗取出口退税的考虑,也是一种隐藏客户真实身份的方式。
对后一种情况而言,企业面临一个难题,即,银行的回单上会显示为个人账户打回来多少钱,而不是客户打回来多少钱。虽然,经济生活中的代收代付款颇为常见;但,长期、大额的款项流入流出,势必引起审计人员的警觉。为了掩盖这种情况,舞弊企业甚至采取伪造银行回单、私刻和加盖银行业务章的手段,如创业板业绩造假第一股之“万福生科”。
2、体外循环的起点
而作为资金体外循环的起点,往往以虚构的上游供应商为主,尽管事实上可供企业选择的流出渠道颇多。这是因为,舞弊企业在以虚增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目标的同时,必须兼顾产品毛利率以及生产消耗率等指标。因此,整个舞弊企业的财务必须按计划去造假,根据虚增后的各产品销售收入、毛利率以及生产消耗率直接倒算相关生产财务成本,达到产销平衡。因此,反映营业成本和采购状况的向供应商资金汇出必然与销售收款相匹配。
3、体外循环过程的隐蔽性
资金流除在起点和终点上具有隐蔽性外,在过程中也具有隐蔽性。一方面,在金额上进行掩盖。比如,有两个500万元流出企业,流回企业时候未必以两个500万元回来,一般会拆分成几笔,把回款的资金拆的非常分散,假冒成多个客户的销售回款流回公司账户。另一方面,流程上,通过多个环节进行中转,掩盖真实的资金流向。
4、体外循环的不可持续性
既然资金的体外循环乃出于业绩舞弊的需要,而通过自有资金循环带来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的就必然要求有增量的利益流入企业。而该来自于企业外部的增量利益,往往来自对外资金拆借且出借方要求较高的回报。因此,舞弊企业只能孤注一掷,以求IPO成功,通过资本市场上的巨额融资进行反哺。在“万福生科”的舞弊案例中,公司在上市之后,迅即在财务报表上凸显的巨额“预付账款”,即是企业将融资款汇出以填补资金窟窿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