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艳 吴汉/文
问题:
甲公司系注册在美国的公司,其产品、客户都在美国境内。现甲公司欲在阿里海外电商平台上进行销售(美国企业通过阿里海外电商平台将在美国的货物销售给在美国的客户)。因阿里海外电商平台的规则限制,甲公司无法直接在阿里海外电商平台进行注册,故拟在中国设立子公司来实现前述目标。请问在中国境内是否需要缴税?
解答:
根据阿里海外平台的有关规则,卖家资格目前仅支持注册在中国、法国、俄罗斯、土耳其、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公司。甲公司欲在阿里海外平台上开展业务,须在上述范围内设立公司。
若甲公司在中国设立子公司(乙公司),让乙公司在阿里海外平台上注册,美国客户登录阿里海外平台后通过乙公司采购实际在美国的货物,则相应地法律关系可以理解为:(1)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货物——涉及美国公司向中国公司“出口”货物,但实际货物仍保留在美国境内;(2)乙公司向客户销售货物——中国公司向美国客户“出口”货物——但实际货物在美国发出。当然,乙公司的商业作用也可以做另外一种理解,即“代理行为”(本文暂不分析“代理行为”的涉税事宜)。
围绕上述交易行为及法律关系,律师认为需要考虑下列税收问题:
1.乙公司所涉增值税问题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向境外消费者销售位于境外的货物,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
2.乙公司所涉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根据该规定,无论乙公司的实际管理机构是否在中国境内,乙公司均为中国居民企业。因此,乙公司在中国应按居民企业规则进行纳税。其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是:
(1)遵守独立交易原则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因此,乙公司在与美国的甲公司进行交易时应遵守独立交易原则。
(2)扣除项目凭证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乙公司须请甲公司出具符合上述公告要求的凭证,以满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要求。
3.甲公司所涉企业所得税问题
《外资企业法》第十九条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资企业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汇往国外”。因此,甲公司作为该乙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其取得来自于中国境内子公司的利润,可以汇至境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甲公司为“非居民企业”(除非其实际管理机构也在中国境内),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甲公司从乙公司取得的利润,构成《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确认为应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然而,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收款人是该股息受益所有人,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该股息总额的10%。本款规定,不应影响对该公司支付股息前的利润所征收的公司利润税”。
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从乙公司取得股息、红利,在中国有纳税义务,按取得股息、红利总额的10%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