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丢失增殖税发票应该如何补救? 问:我是外贸公司,如果我把工厂开来的增殖税发票弄丢了怎么办?如何补救? 答:购货方企业遗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发票联一般按以下方法处理: (1)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经办税服务大厅“认证抄税窗口”人员的审核并在证明
问:如果开大小头发票情节严重的有什么法律责任吗?是不是一种变相的逃税表现? 答:分三种情况: 1、开具大小头发票但未造成他人不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问:我公司建造一套房屋,空调、电梯等费用均已进开发成本,并转为固定资产。那么我们在交纳房产税的时候,可不可以将空调、电梯等的费用扣除后计算房产原值? 答:《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沪税政二[1987]6号)第十一条规定,房产原值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如室外扶梯、
问:我公司从美国一家公司购买专利使用权,对方开具的发票我公司可以入账吗?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因此,从境外取得的发票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是可以入账的,但应代扣
问:我们公司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过认证抵扣,但现在税务部门发现发票的地址栏里有错别字,要求我们将已经抵扣的该笔进行税款转出。 答: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1993]150号文件)第五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
我们是一家2005年4月刚成立的生产型企业,由进出口权,公司成立以来,我们做了两单出口业务,但税务部门不给退税,理由是新成立的企业出口不退税,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答:有关你公司出口退税的问题,税务部门的说法是有道理的。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除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