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程丹/严锡忠【案例简介】A公司是一家从事中草药健康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若企业销售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按1:2的比例赔付给顾客。问题:赔付的这部分产品是否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案例分析】 一、赔付产品的性质分析要解决“买一赔二”中赔付的两件产品是否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主要内容: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一)所称设备、器具,
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杨薇 2018年4月27日,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
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律师 顾程丹 杨薇 事件回顾: 2018年5月30日,华帝股份(002035.SZ)发布公告称,如果法国队在2018年的俄罗斯世界杯中夺冠,华帝将对在2018年6月1日0时至2018年6月30日22时期间购买了“夺冠套餐”的消费者进
文/高伟昌在中国股票市场的近30年的发展史中,财务报表造假、虚增业绩的闹剧屡屡上演。历数那些经典的财务造假案例,农业类上市公司占据较大比重。早在2002年就退市的蓝田股份(股票代码:600709)号称史上最大造假案例。蓝田股份曾被冠之以农业神话的头衔,其年报显示:公司的蓝田野藕汁、野莲汁饮料销售收入达5亿元之巨(虽然鲜有人在市场上见到野藕汁、野莲
2018年6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该修正案草案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