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清杨颖自财税[2016]140号文出台以来,关于资管产品、资产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税收问题,一时间可谓成了私募界的重磅炸弹,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今天年初,财税[2017]2号作为140号文的补丁,将资管新规的施行时间推迟至2017年7月1日,且不溯及既往,给私募界歇了口气的时间。而财税[2017]56号于2017年6月30日踩着点到
刘浏文 【案情介绍】 一、案件经过 2011年9月,金湖盛锦铜业有限公司从凌源万运金属有限公司购废铜,2011年9月至11月,取得凌源万运金属有限公司提供的2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合计30959
2018年环保税开征企业该如何缴税? 刘浏文 环境保护税是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税种,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以此取代了我国实施近40
高伟昌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税收优惠。对于一般企业而言,一朝加冕“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从25%直降10个百分点到15%,这是任何税收筹划所难以企及的。这一诱人的减税效果令众多企业趋之若鹜。于是乎,形形色色的各个行业企业都戴上了“高新技术企业”
一、税收协定中的“受益所有人” 我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税收安排)中,有关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征税规定中,提到了“受益所有人”这一称谓。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主要内容】 一、新增下列企业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一)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
在上一篇文章中讲到,通过对比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中的“研发费用”与高新技术认定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初步判定目标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成色。本文接着从另一个维度测试高新技术企业之“研发费用”的水分。 为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始认定条件和复审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
杨薇徐元强文在私募基金股权类产品的发行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总是为合伙型基金募资涉及的印花税而发愁。在合伙型基金产品中,因基金业协会要求管理人在产品备案时提交募集资金实际到位的资金证明,因此相应合伙企业的出资额都是全额实缴的,各地税务机关对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是否缴纳印花税的理解和实际操作政策均不一致,印花税不经意间成为了该产品
杨薇杨颖文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在2017年末开展了一场关于新三板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核查工作,税务总局下发的专项核查文件中表示将以网络抓取“全国股转系统”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公布的交易数据为准,通过卖方个人名称与被投资公司所属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关联,与系统中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初步筛选了“单笔金额500万及以上应申报未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