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境内A公司与境外B公司共同在境内设立C公司。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股权转让给B公司,B公司向A公司支付相应股权转让款。现C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C公司就该股权转让事项承担所得税纳税或扣缴义务。C公司是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吗? 律师分析: 1、C公司不是该股权转让事项之纳税义务人
问:股权转让损失税前扣除是否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答: 1、税务机关对资产损失采用申报管理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之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从原来
随着国税总局2009年发布《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税发[2009]2号),企业对《企业所得税法》之“特别纳税”条款越来越关注,特别是经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面临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时,首
背景: W公司长期从境外进口原材料,2011年3月该境外供应商追溯下调2011年度的商品价格。由于之前货款已全部支付,境外供应商将多收的货款以退款的形式返还给W公司。境外供应商降价后产生的关税差额是否可以退还? 分析: 因境外供应商降价
问:自然人名下境内探矿权转让,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号)之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注释中增加“转让自然资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发布《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就境外中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认定标准予以细化,但律师认为,该国税发[2009]82号不能直接适用于境外中方间接控股企业。 1、国税发[2009]82号文只适用于境外中资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背景: A公司是新加坡企业,其与境内B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约定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服务,B公司直接向A公司支付服务费,而A公司同时与境内劳务公司C公司签订协议,约定C公司根据A公司要求招募工程师并签订劳动合同,该等工程师根据A公司指示,长期(超过一年)固定为B公司提供服务,A公司则向C公司支付工程师薪资及管理费。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
案情介绍: A公司向B公司就某建筑工程销售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A公司与B公司分别签订销售合同及安装合同,A公司在上海已根据销售合同缴纳17%增值税,但B公司(即建筑工程总包商)表示其还将在当地代扣代缴A公司建筑业营业税,缴纳基数均为销售合同及安装合同的总价,双方遂起纠纷。 律师分析:
目前自然人购买信托产品现象日益普遍,而信托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发行的信托产品范围也越来越广泛,信托资金投资领域从股票扩展到酒类、艺术品等。自然人投资者从信托公司所取得的产品收益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亦随之引发关注,律师认为对信托产品收益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应视投资者购买的具体信托产品而定